当前大学生“网络成瘾症”的标准
1、上网已经占据了患者的身心。
2、只有不断增加上网的时间和投入程度才能感到满足,从而使得上网的时间比预定时间长。
3、无法控制上网的冲动。
4、每当因特网线路被掐断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网时,就会感到烦躁不安或情绪低落。
5、将上网作为解脱痛苦的唯一办法。
6、对家人或亲友隐瞒迷恋网络的程度。
7、因为迷恋上网而面临失学、失业或失去朋友的危险。
8、在投入大量金钱、时间和精力时有所后悔,但第二天却仍然忍不住还要上网。
9、因为长时间迷恋因特网导致睡眠节律紊乱(如昼夜颠倒)、倦怠、颤抖、视力减退、头痛、头晕、食欲不振等躯体症状。
如果有4项或4项以上表现,同时每日上网时间大于4小时以上,一周上网时间大于5天,并已持续一年以上,且伴有精神症状、躯体症状和心理障碍的一种或几种,则表明已经患上了“网络成瘾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