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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特色教学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浏览量:

湖工新院教字〔2013〕2号

 

关于印发《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特色教学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特色教学班实施方案(试行)》经院长办公会研讨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特色教学班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国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湖北省关于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全面启动我校的特色教学班的相关工作,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我校第二届教学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专业教育+职业(资格)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凝练办学特色,凸显专业优势,努力发掘和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造就一批具有应用能力强的创新性拔尖人才。

二、选拔对象与要求

    面向全校在校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选拔,必须是品学兼优的,并有一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个性特长的大二、大三学生。

三、具体实施程序

  (一)以教学系为单位,每个教学系可以依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和师资优势,至少组建一个特色班,特色班学生选拔由各系制定选拔考核方案,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40人,选派专人管理,并实行导师制;

  (二)特色教学班命名由各系自己确定,或交给依托的企业命名,所命的名称要有一定的创意,并能体现所在系的特色与优势;

  (三)特色教学班除完成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任务外,抽空余时间参与特色教学班的教学活动,特色班开设的部分课程学分可作为该生跨专业公选课的学分,特色教学班的培养方案(含考核方案)由各系自己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特色教学班必须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思路一致,特别是要与学科专业建设的重点,专业特色与优势有机结合。可考虑采取定向培养(与某具体企业联合订单式培养)、拔尖人才培养(拔尖创新班)等培养模式;

  (五)特色班采用非建制的组织管理形式,学生不参加特色班教学活动时还是接受原专业的班级管理,但是在实行特色班教学时必须接受导师的管理;

  (六)学校在安排教学活动时,尽量考虑特色班教学任务和正常专业学习任务的错位安排,不出现特色班教学活动与正常专业教学相冲突的问题;

  (七)特色班实行滚动淘汰机制,每学年由教学系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一次,淘汰率不低于5%,淘汰名额不增补,并将考核方案报教务处;

  (八)特色教学班学生学习期满后,成绩考核合格者学校可以颁发结业证书或相关能力证明。

四、教学形式

   主要利用周一到周五的课余时间,采用业界精英报告、分组讨论、实战模拟和校外指导教师点评等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假期进行实战演练和参观考察,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其创新能力。

五、经费管理

    特色班级的教学经费,包括导师的指导费用、聘请校外专家的课时费、实战演练和参观考察费、以及班级管理费用等参照其他班级标准执行,实行项目制管理方式,但执行中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倾斜。

六、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我校特色教学班目前只在本科生中试行,暂时不考虑专科生;

  (二)各系应尽快制定出特色班的选拔与考核方案,并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尽快考虑特色班的管理者和导师人选;

  (三)特色教学班选拔过程中,一定要兼顾“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不可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四)我校特色教学班从现在开始组建,2013年春季开始实施与运行。

 

主题词: 特色教学班  实施方案  试行  通知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发

校对:曹磊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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