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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7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

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教学管理,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定于2012年11月12日-23日(正常节假日除外)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我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专职教学督导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组,全面落实此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单位自查阶段,时间为11月12日-21日;第二阶段为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组集中检查阶段,时间为11月22日-23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本学期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材料(教学进度表、平时成绩记载表、教学联络员课堂纪律登记表等);

2.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实习、实训档案材料(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落实情况);

3.实验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实验教案、实验指导书、学生实验分组、实验室记载(包括仪器使用登记)和实验报告等;

4.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正常补考、终极补考、返校补考试卷的装订与存档情况;

5.201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情况。重点检查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包含选题、开题与撰写情况等);

6.期中学习竞赛抽考课程试卷命题、考试情况及其分析总结;

7.学生代表座谈会情况记录。

四、检查要求

1.除以上重点检查内容外,各教学系应对其它常规教学环节进行自查;

2.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组将听取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系内自查情况的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查看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班参与学生座谈的人数不少于3人,督导中心和教务处将派人参加座谈,学生座谈应于11月21日前完成。

五、期中检查总结

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书面总结连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李哲老师处;

2.教务处将根据各系自查和检查小组集中检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以“教学简讯”形式通报检查结果,并组织召开期中教学质量分析与总结会。

六、关于期中课程考核

1.培养方案上考核方式为“考试”的专业课程必须进行期中考核,考核方式有开卷、闭卷、上机操作、实践(实验)操作、作品、运动、设计、口试、课程论文、社会调查等。非“考试”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特色自行确定是否考核;

2.期中课程考试随堂进行,任课老师必须参加所授课程监考,对人数较多的考场,另外安排老师协助监考,严格按期末考试规格与要求进行考试,考务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系期中考核应于11月21日前完成。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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