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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9浏览量:

各教学系: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称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北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关于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鼓励和组织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顺利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预征指标,根据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男性应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含在高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

二、征集条件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满18且不超过23岁(1988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1987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总结表彰

   今年预征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对此项工作的总结表彰,按照30%的比例评选“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和“预征工作先进个人”,由学校统一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评选结果作为向省、国家推荐“预征工作先进个人” 、以及各类省、市和学校先进评选、推荐的基本前提,评选的依据就是今年预征工作数量和质量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教学系要站在完成国家、省征集办,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高度,加强对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提供一切必要保障。各教学系于5月6日前将各教学系预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武装部(报送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2、准确把握入伍预征政策。本通知明确了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基本条件,还有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系列文件,各教学系要结合预征工作实际,继续认真学习领会,并切实贯彻落实。

   3、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校园广播、网站、政策公告等多种形式,集中、持续展开宣传。各教学系也应结合各自实际,利用班团活动、社团活动、板报、qq群、电话、短信等有效途径,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毕业生。

   4、各教学系于5月30日前将本教学系《应征入伍毕业生预征信息统计表》报武装部。

   5、各教学系应告知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办理完相关手续,毕业离校至应征入伍期间(6月至12月)应主动与所在教学系负责老师保持联系,通讯方式如有更改应及时告知。在此期间,各教学系也应主动加强与学生的联系,确保各项程序顺利完成。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2345922  

   

 

附件1:预征指标分配表.xls

_附件2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2011年应征入伍毕业生预征信息统计表=.xls   

 注:2011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程序及优惠政策将由学校研究后统一发至各教学系。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
邮编:432000
电话:0712-234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