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工在线 > 正文
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8浏览量:

各教学系:

    征集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征兵通知精神,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我校2012届毕业生、2013届翌年毕业生以及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年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二、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200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范围: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2013届翌年毕业生以及在校生纳入征集范围。

四、征集时间及阶段

1、10月16日—10月31日为宣传发动、报名、初审初检阶段;

2、11月7日进行体检,学校将统一组织前往体检地点体检,国家征兵体检全免费;

3、11月16日—12月9日为政审走访和复查、定兵阶段;

4、12月10日—12月31日组织新兵交接、搞好新兵输送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教学系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把应征入伍工作提高到关心国防、关心学生就业的议事日程上来,切实主动地做好2012年大学生冬季应征入伍工作。

2、加强宣传。各教学系要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帮助应届毕业生、翌年毕业生以及在校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政策。   

3、做好服务工作。各相关单位为应征入伍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做好细致服务。学工处、资助中心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审和资助手续办理以及“入伍”后“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

学校应征入伍咨询电话:0712-2345922

   联系人:徐枫

  

 

                                                                学生工作处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
邮编:432000
电话:0712-234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