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新院教[2013] 4号
关于举办2013年普通话大赛暨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展示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学校语委、教务处决定举办2013年普通话大赛暨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语言文字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二、参赛对象
大赛设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我校教师可参加教师组比赛,所有在籍本、专科学生可参加学生组比赛。
三、大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2013年4月19日前完成。4月19日各教学单位根据初赛结果报送1-2名教师、2-3名学生参加决赛。
(二)决赛。由学校语委、教务处组织,定于2013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决赛成绩优秀的教师和学生将代表我校参加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
四、比赛项目
初赛项目由各教学单位自定;决赛项目均为朗诵。朗诵限时4分钟,篇目由各教学单位审定,内容要求突出大赛主题、格调健康高雅。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以选手的决赛成绩为评奖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组织宣传
各教学单位应迅速做好宣传和后续参赛工作,做好初赛的活动方案,保存初赛选拔活动的图片或视频资料,于4月19日同决赛名单一同送教务处。
(二)通过大赛,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能力和文化素养。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
评分要求 |
普通话水平
50分 |
吐字清晰,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 |
朗诵水平与技巧40分 |
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 |
朗诵形式
10分 |
1人上台,脱稿,可有适当配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