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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2公选课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4浏览量: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

跨学科专业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跨学科专业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的教学与管理,切实做好学生的选课工作,现将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公选课的选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核心能力课程

1、选课对象:选课对象为2012级本、专科全体学生。

2、听课网址:

3、操作说明参看新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在通知公告栏中的《2012级学生公选课网络平台登录的使用手册》。

4、考核方式为在线考试。此考试需一次性通过,系统宣布考试成绩合格即本课程学习完成;若考试不合格则需要另外选课程以完成规定学分。

二、素质拓展系列讲座课程

1、选课对象:

2013级本专科、2011级本科和2010级建筑学专业全体学生。

2、选课时间:

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10日,逾期选课系统自动关闭。

3.授课学时及学分:

素质拓展系列讲座以专题报告形式进行,每次报告时间为两节课(1.5-2小时),每场讲座容量300人左右。每次讲座为0.4学分,每位学生每学期必须修满2学分(即5场讲座)。

4、选课方法:

请学生自行登录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站(),在“类别”选项框中选取“学生”,通过学生本人的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学生选课”选项卡,进入选课系统。

 

然后点击上图所示下拉式选项框,选取课程,再点击“选定”字样确认课程,完成选课。

 

 

5、考核方式:

(1)学生听讲座时须携带一卡通入场,并在入场和退场时到刷卡机刷卡签到、签退。

(2)每学期讲座结束后,学生上交一份学习体会。根据所听的专题(学习体会开头须注明专题名称),题目自拟,手写原创,字数800-1000字。学生学分的认定以10次考勤记录和学习体会为依据。

6、注意事项:

(1)每次讲座为0.4学分,每位学生每学期必须修满2学分(即5场讲座)。如果所选学分不满2学分(即5场讲座),则按0分计算。

(2)在校期间11级本科生必须修满8学分,12级和13级本科生必须修满6学分,专科生必须修满4学分。

(3)每位学生每学期所选讲座不得与以前选过的讲座重复,且素质拓展系列讲座总学分已修满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再选,请同学们随时关注自己的学分是否已修满。

(4)所有学生其毕业学年均不得参与选课。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345932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4年3月3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
邮编:432000
电话:0712-234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