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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学联络员须知
发布时间:2013-11-25浏览量:

一、教学联络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

    收集和反馈教学系、年级、班级在教学及管理活动出现的典型事例;反映广大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认真如实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记录表》。具体要求如下:

    1.课堂教学中的学生到课率;

    2.课堂教学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3.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

    4.教师教学改革、教学创新的成功事例;

    5.实践教学、实验教学、多媒体教学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6.学校以及系级教学管理中的情况和问题;

    7.学生课外学习动态,第二课堂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8.学生学业考试、考查中的情况和问题;

    9.学校教学基本设施的使用情况与问题;

10.其它与教学紧密相关的情况;

11.传达由教务处和教学系发布的与教学相关的信息和通知。

二、教学联络员信息反馈及处理方式

    1.各班教学联络员将填写好的《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记录表》定期送教学系保存,教务处不定期查阅;

    2.教学联络员掌握了某个方面的真实客观情况后,应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及时向所在教学系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3.教学系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教学联络员座谈会,集中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各系学生会学习部长协助教学秘书做好此项工作,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与会听取意见;

    4.对学生反映的重大教学问题由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学系调查核实,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向院领导汇报。

三、教学联络员的管理

    教学联络员每学年初招聘一次,聘期为一学年,原则上每个班招聘1人。由学生自愿应聘,经各教学系考核并向教务处推荐。教学联络员一经聘用,由教务处颁发聘书,原则上中途不可更换。教学联络员如学业成绩不合格、出现违纪行为等,将立即解聘,收回聘书。

    教学联络员聘期届满之际,学院将视其工作绩效评选优秀教学联络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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