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湖北工程学院2016年双学位课程班学习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关于2016年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启动我校2016年双学位报名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2014级和2015级在籍本科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日- 11日。
地点:各教学单位指定的办公室。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智、体、美等各方面成绩优良,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并学有余力;
3、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4、已修的主修专业成绩不合格课程不超过两门;
5、申请的双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6、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可以承担辅修双学位课程学习费用。
四、报名程序:
1、领表报名
凡自愿参加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可于2016年3月11日前到所在教学系教学办公室领取《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报名审批表》(见附表一),并按报名审批表于3月18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
2、缴纳学费
凡已报名登记并经所在教学系、辅修学院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审核同意的审批表到明德楼一楼财务处缴纳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费。
学费标准:双学士学位专业按课程学分收费,100元/学分。每学期缴费一次,中途退学者不退学费。缴费后将申请表交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登记复印,再交辅修学院,出示财务处的缴费收据后,由辅修学院进行编班,发放听课证、安排教学。
五、教学安排
为保证双学位教育质量,辅修学院单独开班教学,双学位招生情况无法满足单独开班的(报名人数低于1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班),将依报名学生意愿调整至其他已开班双学位招生专业,或退费放弃报名。教学时间一般为4-5个学期,安排在晚上或周末,具体开课时间由各辅修学院统筹确定。
六、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务必从严审核学生的报名资格,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附表一: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报名审批表
附表二:湖北工程学院2016年双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表三: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本科专业目录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